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亚洲通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7〕92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亚洲通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07〕35号)有关精神,按照上海震旦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亚洲通秉着公平、公正、公开的评比原则,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认定,现将亚洲通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汇总并进行公示。
对名单存有异议的同学,可采用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在五日内(10月24日—10日28日)至学生处(1号楼428办公室)陈老师处反映。
上海震旦职业学院
2022年10月24日